公告!乌海1单位公开招聘7人发表时间:2024-07-19 16:32 为适应公交业务发展需要,完善专业人才结构,经研究决定,集团公司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严格执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任职条件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根据考生的实际情况,优秀专业人才可适当放宽相关要求。 (一)财务部部长1名 1.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35—45周岁; 3.专业:财务管理、会计、金融、税务、经济管理等相关专业; 4.技能要求:专业必须对口,持有中级会计师资格证;掌握现代会计、财务、税法、金融、财政、计算机理论和技术;5年以上企事业单位财务工作经验;学习和适应能力强,快速掌握工作流程,熟练使用办公软件;有较强的风险管理、成本控制和财务分析能力。 条件特别优秀,有丰富工作经验的,可以适当放宽年龄、学历、持证条件限制。 (二)营运调度员1名 1.学历:专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30周岁以下; 3.专业:城市交通运营管理、物流管理专业; 4.岗位及技能要求:要求能处理客运服务业务相关问题,有客运服务、车辆运营调度等相关工作经历的,且熟练操作相关办公软件。 (三)企管部工作人员1名 1.学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35周岁以下; 3.专业:行政管理专业、经济管理专业; 4.岗位及技能要求:熟悉企业管理相关政策、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能独立负责科室某一方面工作,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独立工作能力。具备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能有起草高质量的文稿、文件和报告,能较好地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能熟练使用各种办公软件及设备。 (四)汇海子公司工作人员2名 1.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35周岁以下; 3.专业:不限专业; 4.岗位及技能要求: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有较强的团队合作能力。 (五)租赁子公司工作人员2名 1.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30周岁以下; 3.专业:不限专业,需有政府机关、国企工作经历(需附证明材料)。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持党的民族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3.具有较强责任心和良好的团队意识,熟悉企业经营管理工作,有创新精神;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与拟聘职务相适应的从业经验和知识水平; 5.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明显部位不得有纹身; 6.符合具体招聘岗位任职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 (二)应聘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专科、本科、研究生; 3.曾被开除、辞退、解聘的;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退役军人在服役期间受过处分的;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8.按照有关规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流程 1.公告发布及报名时间:2024年7月17日—2024年7月23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需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1寸彩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其它岗位要求的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所有资料务必扫在一个文件内)。务必在申请表注明报考岗位。简历为PDF格式,名称为姓名+报考岗位,邮箱:whgj_rzbzp@163.com,也可到集团公司四楼人力资源部报名。地址:海勃湾区双拥东街与海拉路十字路口。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为工作人员对应聘者所提交的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及是否符合应聘要求等进行审查。在报名截止之日前,未完整填写个人资料或提交相关证明导致资格无法审核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2.考生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因未如实填写信息获取考试资格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本次招考报名、考试、聘用资格。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3.资格审查合格者,电话通知笔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及有关事宜。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三)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满分为100分,要求统一使用汉语试卷,汉语作答。 2.笔试规定用黑/蓝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作答。 3.本次招考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笔试时间、地点:电话通知。 (四)面试 1.笔试结束后,进入面试,满分100分。 2.面试人员、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将以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请考生随时保持电话、短信畅通(如因个人报名预留电话错误、停机、关机等一切无法联系到考生本人的现象均由考生承担后果)。 3.所有进入面试的人员必须本人参加,不是本人或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综合成绩 工作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按照报考岗位与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的,笔试成绩分数高者进入体检。 总成绩在集团公司公示栏公示。 五、体检 1.体检在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集团公司预录用职工的体检项目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对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3.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同一岗位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分数高者进入递补),只递补一次。 4.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和聘用 1.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集团公司公示栏公示。公示期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 5天。有反映问题人员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暂缓聘用,待问题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由用人单位与聘用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设立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4.人员递补。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办理正式录用手续前放弃的,均根据公司需要在相应岗位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5.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或到岗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七、纪律和监督 1.本次招聘工作由单位纪检部门全程监督,留存照片、录音、录像等影像资料。 2.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按照规定需要 回避人必须回避。 八、其他事项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各种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他人代办报名、考试等现象,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报考人员谨防上当受骗。 本方案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咨询报名电话: 人力资源部0473-2033187。 咨询电话开通时间为工作日 8:30—12:00,15:00—18:00。 |